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中一项基础性的工作,也是保持党的活力和朝气,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重要途径。为了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新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省委、市委相关要求,对我院2010年度党员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重大意义
做好新时期党员发展工作,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性工作。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经常不断地把那些具备党员条件、符合“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壮大党的队伍,对于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实现党肩负的伟大历史使命,具有重大意义。
要突出时代特点,以提高质量为目标,坚持标准,改善结构,扩大民主,突出重点,严格程序,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为我院的建设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坚持标准,突出重点,严格程序,切实做好今年的发展党员工作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把那些思想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学院建设和发展事业,廉洁自律,甘愿奉献,并得到党员、群众公认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在高校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贯彻落实全国、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进一步抓好我院在优秀青年教师和大学生积极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青年骨干教师、青年学术带头人的教育引导工作,对条件成熟的及时吸收入党。认真解决部分学生中存在的入党动机功利化倾向,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要严格党员发展工作程序。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到讨论接受、审批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进行,坚持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不允许违规发展、突击发展。
今年苏州市委组织部分配给我院的党员发展计划为140名。组织处将根据各党总支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情况,具体分配各基层党组织党员发展指标。各党总支要均衡分配学生党员发展指标,保证学生党员发展指标在在校生中占有一定的比例。
三、加强教育引导,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培养工作
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广大教职员工和青年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建立一支素质较高、数量较多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选拔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扩大民主,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然后再召开支部会议,根据群众意见以及本人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等,研究确定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经党总支研究同意,从而保证人选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党组织要积极支持、指导共青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发展28周岁以下的团员入党,一般都要经过团组织的推荐。
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系统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
各基层党组织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报学院组织处备案,并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落实培养教育责任制,做好经常性的教育培养工作。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实行动态管理,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调整。
四、加强对组织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
发展党员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政策性很强。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重点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和大学生积极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和具体指导
要正确处理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坚持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学生的培训、学习、民主评议等条件要尽可能进行量化赋分,充分保证这项工作的客观、公正。对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有问题的不能发展,没有经过培训或经培训不合格的不能发展,违犯校纪校规的不能发展,入党材料不齐全的不能发展。组织处将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对各党总支的组织发展工作进行检查。要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吸收党员,突击发展党员,弄虚作假,致使不符合党员标准的人进入党员队伍的,或因工作不力,贻误党员发展工作的,要严肃批评;工作严重失职、渎职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中共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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